江西鑫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報告編號:GCJC-19-185) |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西鑫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鄭偉慶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彭澤縣生態工業園區 | ||||
項目名稱 | 江西鑫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江西鑫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于一體新材料企業,坐落于江西九江彭澤縣磯山工業園區。企業主營業務為高分子材料、醫藥中間體的生產、銷售。 公司經過多年運作在化工領域有一定市場網絡,為企業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企業的5-10年中長期發展規劃:重點發展技術獨特的新型醫藥中間體。公司股東有多年從事醫藥、農藥中間體的研究開發和市場營銷,有豐富的研發、生產經驗和很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內銷、外貿均有很好的基礎。為公司的發展和壯大,根據市場的需求,公司需要擴大優勢產品的生產規模,開發高新產品的品種,公司計劃投資3500萬元,分別建設醫藥中間體等生產裝置。 | ||||
項目負責人 | 曾水波 | 報告編制人 | 曾水波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水波、趙鋮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鄭偉慶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9.9.10 |
采樣人員 | 曾水波、趙鋮 | 時間 | 2019年09月17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19年09月17日-22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該公司主要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硫化氫、氨、氫氧化鈉、氯化氫及鹽酸、硫酸、活性炭粉塵、鄰苯二甲酸酐、四氯乙烯、過氧化氫、氯、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 所檢測項目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限值要求 | ||||
建議 | 1)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的要求設置公告欄。設置在辦公區域的公告欄,主要公布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設置在工作場所的公告欄,主要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2)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補充完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清單、崗位分布及作業人員接觸情況等資料和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職業病危害嚴重工作崗位的勞動者等相關人員職業衛生培訓資料。 3)加強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知識及防護的培訓,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進一步做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后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5)企業應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除遵守前款規定外,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的要求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治理。且檢測和評價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并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和勞動者公布。 6)根據這次檢測結果表明本單位所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是行之有效的,在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正常的情況下,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能得到較好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