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飛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GCJC-20-297) |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西飛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朱長存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上饒市橫峰縣工業園區 | ||||
項目名稱 | 江西飛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江西省上饒市江西飛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南方有色金屬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更名為江西飛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橫峰經濟開發區,占地面積53畝,該項目環評于2008年5月獲得江西省環保廳批復,項目批復后建設單位即開工建設,并投入試生產,由于用地較小,限制了企業的發展,建設單位在江西橫峰經濟開發區內重新征地180畝,對本項目進行改擴建。 近年來,隨著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及技術創新,我國各行各業對銅的需求量大幅增長,尤其是電力、通信、郵電、交通運輸、家電等行業的快速發展以及大量跨國公司的制造業涌入我國,使國內銅及銅加工材料的需求驟增。為了抓住機遇,加快企業發展,橫峰縣江西飛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資60000萬元在橫峰縣工業園區內建設年產10萬噸再生電解銅項目,同時以自產富氧熔煉爐渣以及外購部分爐渣進行浮選,生產銅精礦作為富氧熔煉爐的原料。 為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江西飛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評價檢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度檢測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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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萬超 | 報告編制人 | 萬超 | ||
現場調查人員 | 萬超、付翀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朱長存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09月18號 |
采樣人員 | 萬超、付翀 | 時間 | 2020年09月24日-2020年09月25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09月24日-2020年09月30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粉塵(總塵)、個體(總塵)、粉塵(呼塵)、個體(呼塵)、游離二氧化硅含量、氧化鈣、銅煙/銅塵、個體銅塵、金屬鎳與難溶性鎳化合物、砷及其無機化合物、砷化氫、鉛煙、錳及其無機化合物(按MnO2計)、鹽酸、硫酸、氧化鋅、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噪聲、高溫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141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100.0%,個體檢測抽取31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和個體化學有害因素檢測,合格率為96.8%。 所測點除制磚車間制磚工的個體噪聲強度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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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1)配發的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相關法規標準要求,并進一步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建立發放標準和發放臺賬;定期對工人進行培訓教育和監督,確保崗位工人個人防護用品正確有效的佩戴,保護勞動者的健康。 2)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進一步做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后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4)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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