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鹽津鋪子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更新時間:2021-03-16
江西鹽津鋪子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GCJC-20--323)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西鹽津鋪子食品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田相明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義寧鎮良塘新區蘆良大道888號 |
項目名稱 | 江西鹽津鋪子食品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項目簡介 | 江西鹽津鋪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04日成立,注冊資本8000萬(元)。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義寧鎮良塘新區蘆良大道888號,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蛋制品生產和銷售;水產加工品(魚糜制品(即食類))等。 為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江西鹽津鋪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評價檢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度檢測與評價。 |
項目負責人 | 萬超 | 報告編制人 | 萬超 |
現場調查人員 | 萬超、毛圣標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田相明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10月24號 |
采樣人員 | 萬超、毛圣標 | 時間 | 2020年10月29日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05日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苯、甲苯、二甲苯、臭氧、氫氧化鈉、硫化氫、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高溫、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58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89.7%,個體檢測抽取2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合格率為100%。 所測點除豆干制作車間豆干轉移位入模工、豆干內包裝車間1#拉伸膜包裝機操作位1#內包裝工、5#拉伸膜包裝機操作位5#內包裝工、9#拉伸膜包裝機操作位9#內包裝工、13#拉伸膜包裝機操作位13#內包裝工、豆干二廠內包裝機操作位內包工的噪聲8小時等效聲級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其他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建議 | 1、督促作業人員在高強度噪聲區域時正確佩戴有效的護耳用品,并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直接降低實際接噪值。 2、減少作業人員在高強度噪聲區域的作業時間。 3、加強對設備的檢維修,防止陳舊設備運轉時因松動產生噪聲強度變強。 4、配發的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相關法規標準要求,并進一步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建立發放標準和發放臺賬;定期對工人進行培訓教育和監督,確保崗位工人個人防護用品正確有效的佩戴,保護勞動者的健康。 5、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6、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進一步做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后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7、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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